“科长休假活都我干”……以后政府出手补贴
《雇佣保险法》下位法令公开征求意见
为替代配偶生育假的同事发放“工作分担补贴”
新增青年及外国人培训补贴
政府将向替代正在休配偶生育假的劳动者工作的同事发放补贴。这一措施旨在扩大男性参与育儿,并减轻中小企业因人力空缺带来的负担。
雇佣劳动部26日表示,已就包含上述内容的《雇佣保险法及雇佣产业灾害保险费征收法》下位法令部分修正案发布立法预告,并自当天起至5月6日为止,在41天内征求意见。
修正案内容包括:扩大工作分担补贴适用对象、完善地区就业促进补贴制度、整顿短期育儿休假工资发放标准、延长就业促进奖励金申请期限、增设在职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的法律依据等。
根据本次修正案,替代连续使用20天配偶生育假的劳动者工作的同事也将获得工作分担补贴。此前仅在使用育儿休假或育儿期缩短工作时间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补贴。随着适用对象的扩大,预计将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在人力运用方面的压力。
地区就业促进补贴制度也将进行调整。该制度是指,若经营者将事业场所迁入、或在就业危机地区新设、扩建事业场所,并在当地雇用居住在该地区的求职者6个月以上,可获得部分工资补贴。此次通过将开工申报期限由原来的1年6个月缩短为6个月,以提前创造就业岗位的时间点。但若存在大规模投资等不可避免的情况,期限最长可延长1年。
配合短期育儿休假制度的引入,工资发放标准也将进行整顿。此前仅有按月计算的标准,难以适用于以1至2周为单位使用的短期育儿休假。今后将改为根据休假期限按比例计算工资。
就业促进奖励金的申请期限也将延长。现行制度规定须在雇用后12个月内申请,但鉴于实际上可申请的期间仅为6个月,有舆论指出存在问题。因此将申请期限扩大至1年6个月,以提高经营者申请的便利性。
同时,还将新设在职人员职业培训补贴的发放依据。今后,当中小企业在职人员或外国劳动者等参加周末培训时,可按每天约5万韩元的标准发放补贴,以支持其提升岗位能力。
Kim Younghun劳动部部长表示:“本次修法旨在切实支撑男性参与育儿,支持在职人员提高技能水平以及在就业危机地区创造就业岗位”,“今后将努力使雇佣保险更好地发挥严密社会安全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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