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最快将于下月审议一项废除企业季度业绩报告义务的议案。若该议案实施,企业可在提交季度报告和每年提交两次报告之间进行选择。
《华尔街日报》(WSJ)16日(当地时间)援引相关人士的说法报道,监管当局最快可能于下月公布这一提案。据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目前正与主要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讨论如何调整相关规定。
提案公布后,将进入公开意见征求(public comment)阶段。该阶段通常至少持续30天以上。此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就该议案进行表决。但最终是否实施尚未确定。
《华尔街日报》预期,该规定并非彻底取消季度报告,而是将其改为可选项,即企业可以选择是否按季度披露业绩。特朗普总统在其第一任期内曾提出过同样的建议,但未能推动制度变更。
主张减少报告频次的一方认为,此类变化有助于增加美国正在减少的上市公司数量。企业之所以选择维持非上市状态的理由之一,是上市及维持上市资格所需的大量时间和成本性的行政事务。但重视定期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投资者预计将对此表示反对。
美国的信息披露制度以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定期信息公开”义务为基础,自1970年起固定为季度单位。然而,欧洲联盟(EU)在2013年废除了季度披露义务,英国也在十多年前采取了同样的措施。不过,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自愿披露季度业绩。韩国则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提交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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