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国内股票委托运用公司受托责任活动方案
预计适用于130万亿韩元委托规模中的部分资金
国民年金期待“提升股东价值和收益率”

随着国民年金扩大国内股票委托运用公司的表决权行使范围,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备受关注。由于这是将一直由国民年金事实上垄断的部分股东权分散给民间资产管理公司的举措,有分析认为,今后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和机构投资者角色可能出现变化。但也有观点指出,由于用于评价委托运用公司受托责任活动的具体标准尚未公开,实际的市场外溢效应将取决于制度设计。


国民年金基金运用委员会于5日召开第2次会议,听取了《激活国内股票委托运用受托责任活动方案》的汇报。其核心在于,允许受托运用国民年金资金的资产管理公司,对其所持有的股份直接行使表决权。


“超级股东”国民年金权力分散…过去只负责投资的委托运用公司,将行使股东权
数据显示,国民年金在2025年美国股市获得约43万亿韩元的评估收益。

数据显示,国民年金在2025年美国股市获得约43万亿韩元的评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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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在国民年金的国内股票委托运用结构中,即使由资产管理公司作出实际投资决策,大部分表决权仍由国民年金行使。特别是对于国民年金直接投资的企业,包括委托运用持股在内的表决权,一直由基金运用本部统一行使。由此,委托运用公司事实上仅停留在投资运用角色,对企业经营的股东权行使参与有限。


此次制度调整的焦点在于改变这一结构。国民年金决定推动将目前以“投资全权委托”方式运作的委托结构,转为“单一基金”方式。在投资全权委托方式下,资产的法律名义属于国民年金,表决权也由国民年金行使;而在单一基金结构下,股票的法律名义变更为运用公司旗下基金,表决权也由运用公司行使。


截至去年年底,国民年金在国内持有的股票规模高达263.7万亿韩元,其中约一半、约130万亿韩元由委托运用公司管理。去年国民年金在国内上市公司中行使表决权的企业共有599家,其中342家由国民年金直接行使,257家由委托运用公司行使。预计此次措施实施后,国民年金一直掌握的部分表决权将分散至民间运用公司。


市场普遍认为,此举是在部分缓解国民年金直接行使股东权负担的同时,尝试通过机构投资者强化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司治理。


不过,国民年金并不打算立即在全体运用公司中全面适用制度变更,而是计划先在部分运用公司中试点引入。保健福祉部在综合考虑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受托责任活动环境等因素后,决定在8种委托运用方式中,选取“责任投资型”中部分具备能力的运用公司先行试点,并在评估后再决定今后是否扩大适用范围。


责任投资型是一种在投资中考虑环境(Environment)、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公司治理(Governance)等环境·社会责任·治理结构要素,面向能够在长期提升企业价值的企业进行投资的策略。目前,在27家国民年金委托运用公司中,有8家运作此类产品。但并非这8家公司全部都将行使表决权,实际试点运用公司将于今后另行遴选。


保健福祉部相关人士表示:“我们计划以具备开展责任活动能力和条件的运用公司为中心进行试点运营”,“具体对象运用公司将于日后再行研究确定。”


 有望提升股东价值与企业估值水平(Value-up)…“提高基金收益率”
国民年金重“收益率”而非官治…将国内股票表决权移交民间 View original image

资本市场也寄望,此次举措在扩大国内机构投资者行使股东权角色的同时,有望成为长期缓解韩国股市低估结构的契机。迄今为止,受托运用国民年金资金的运用公司一直专注于投资运作,但今后可在表决权行使、与企业对话等股东活动中更加积极参与。


长期以来,韩国股市因“韩国折扣(Korea Discount)”而相较主要国家一直处于较低的企业价值评估水平。市场一直指出,低分红倾向、公司治理问题以及以大股东为中心的经营等多重因素叠加,导致股东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反映。


一位资本市场专家表示:“从养老基金的角度看,为提高长期收益率,提升股价上涨和分红相加的总股东回报率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像韩国这样企业价值被低估的市场,通过行使股东权提升企业估值,是一项重要手段。”


海外主要养老基金也在运用类似方式。挪威主权财富基金以及日本公共养老金——日本年金积立金管理运用独立行政法人(Government Pension Investment Fund)等,均采用将资产运用与表决权行使权一并委托给运用公司的结构。


保健福祉部相关人士解释称:“受托责任活动的最终目标是提升基金收益”,“如果运用公司通过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受托责任活动,将可对提高国民年金收益产生间接影响。”


大型运用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可能性…评价标准与细节设计成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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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意见指出,制度引入后市场是否会出现实质性变化,取决于具体的制度设计以及运用公司的行为。特别是考虑到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结构,有分析认为部分运用公司难以积极开展股东活动。


Lee Namu 韩国企业治理论坛会长表示:“中小型或独立系运用公司有可能会为提升股东价值而积极行动,但国内相当一部分大型运用公司多为金融控股公司或大企业集团旗下子公司”,“由于需要考虑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等多重利益关系,可能在独立行使股东权方面态度消极。”


此次方案的外溢效应预计将取决于国民年金今后制定的《受托责任活动标准》的具体内容。如果仅停留在提交报告、是否加入受托责任原则(Stewardship Code)等形式性标准,市场变化可能有限;相反,若将表决权行使、与企业对话等实质性股东活动纳入评价项目,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力则可能大幅扩大。



保健福祉部部长 Jeong Eunkyung 表示:“通过强化委托运用公司的受托责任活动,推动资本市场实现质的增长,并提高作为国民养老资金的基金收益。”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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