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像对劳动者那样反映最低工资涨幅”

国家人权委员会向雇佣劳动部表达意见称,有必要改善用于计算特殊形式劳动从业者(劳务提供者)求职补贴下限金额的标准。


首尔中区国家人权委员会。联合新闻提供

首尔中区国家人权委员会。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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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委员会于25日表示,近日已向雇佣劳动部长官转达意见,认为有必要修改相关公告,使决定劳务提供者求职补贴下限的“基准报酬额”与最低工资涨幅或物价变动等相联动。


雇佣劳动部方面解释称,对劳动者和劳务提供者,均以离职前平均工资(报酬)的60%作为计算求职补贴的基准。但劳动者以最近3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劳务提供者则以最近1年的平均报酬为基准。此外,适用于劳动者的“与最低工资联动的最低求职补贴日额”制度并不适用于劳务提供者,由此产生差异。


国家人权委员会指出,即便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劳务提供者的基准报酬额长期保持不变,可能削弱求职补贴的生活安定功能。有必要像对劳动者那样,以合理反映最低工资涨幅的方向完善制度。



国家人权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务提供者的雇佣保险制度也需要作出补充,以反映经济现实,在失业时保障其最低限度的生活安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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