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法》通过强化‘国会对财政的控制’”——预算政策处
有评价称,随着今年1月29日通过的《国家财政法》修正案提高了中期财政计划的实效性,并强化了预备费和税收预测的透明度,国会对国家财政的控制得到加强。
国会预算政策处分析官 Yang Seongmin 于5日发布的《国家财政法修正的主要内容及启示》报告中表示:“此次修法是从财政编制阶段到执行、收入管理的全流程,在制度上扩大国会财政监督与制衡功能的举措。”
核心变化在于国家财政运用计划性质的转变。一直以来,中期财政计划仅提出财政目标,却缺乏具体的执行手段和绩效评估,因此备受批评。修正法规定,必须在计划中包含财政运用基本方向和目标的具体执行方案,并强制附上与前一年计划对比的执行实绩。这意味着国会可以系统性检查财政目标是否不仅停留在宣示层面,而是切实与实际政策和预算相衔接,具有重要意义。报告分析称,“已为中期财政计划真正发挥财政运用基准点的作用奠定制度基础”。
长期财政展望制度也将更加灵活。此前采用每5年一次的僵化展望体系,难以及时反映急剧变化的经济环境,存在局限。修正法规定,当发生宏观经济变量或财政制度变更等重大变化时,政府可以随时实施长期财政展望。在国家债务预计于2029年接近1800万亿韩元的情况下,此举被评价为有助于及早识别财政风险并拓宽政策应对空间的装置。
对一直以来如同“备用金”般运用的预备费,也强化了控制装置。修正法将不可预测性、紧迫性、不可避免性、可执行性明确写入法律,作为使用预备费的要件,并要求政府在提交给国会的预备费使用计划中,包含证明其符合上述要件的说明。此举旨在减少对预备费的主观、任意使用,并在执行阶段提高责任性。事实上,最近5年国会决算过程中,每年都反复出现有关预备费的整改要求,这一情况成为立法背景。
在收入管理方面,加强税收预测的可信度是关键。由于大规模超额税收和税收缺口反复出现,财政运用的可预测性受到破坏,基于这一问题意识,修正法要求政府每年9月对当年收入进行重新预测,并将结果报告国会。重新预测报告中须包括预测方法及依据、与本预算的差异,以及按税目划分的误差原因分析。报告评价称,“对税收预测失败的政府说明责任在制度上得到强化”。
对税收支出(税式支出)的控制也将加强。若国税减免率超过法定上限,政府必须将其明细和原因作为预算案的附属文件提交国会。此举旨在对相较于支出预算一直处于相对管理盲区的税收支出,进行事实上市与预算同等水平的监督。报告评价此次修法是“为应对扩大的财政规模和不确定的经济环境,在制度上强化国会财政控制功能的举措”,但同时指出,其实效性取决于政府的诚实履行和国会的持续检查。
Yang 分析官表示:“为应对扩大的国家财政规模和经济不确定性,尚需建立一种在预算编制、执行、反馈的全流程中,国会财政控制与监督功能得以实质运作的结构”,并称“有必要在检查政府对本次修订《国家财政法》在现场执行方面的角色和责任的同时,深化关于使预算审议及执行控制功能与扩大的财政运用环境相匹配并得以实质化的相关讨论”。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