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poong·MBK称“因汇率波动折扣率超10%属违法”
高丽锌业称“程序合法…其说法已到歪曲事实程度”
美国政府方面参与的高丽锌公司增发新股事宜,已演变为一场围绕汇率适用时点的攻防战。向第三方定向增发约10%新股时,因在缴纳认购款时适用的韩元兑美元汇率时点不同,导致每股价格出现差异,双方主张因此对立。最大股东永丰与MBK Partners方面称其违反《资本市场法》,而高丽锌方面则表示并无问题。
高丽锌在本月15日通过董事会决议,面向美国政府参与的美国合资法人(Crucible JV)实施规模为2.8508万亿韩元的增发新股。此后在本月26日公告称认购款已缴纳完毕。
当时公告的金额为19亿399万872美元折算的韩元金额。根据董事会决议时的会议记录,高丽锌在计算时适用了认购款缴纳当日韩亚银行首次公布的基准汇率1460.60韩元兑1美元。按此折算,新增股票发行总额为2.8335万亿韩元,比增发决议时预定的发行总额2.8508万亿韩元少1730亿韩元。
永丰·MBK方面正是对这一点提出了质疑。用折算后的发行总额除以总股数,每股新股价格为128万231韩元,比基准股价142万9787韩元低10.31%。永丰·MBK方面表示:“根据《资本市场法》,以第三方定向方式增发新股时,新股发行价的折价率必须控制在10%以内”,“折价超过10%的新股发行存在违法嫌疑”。
他们进一步批评称:“此次新股发行违反了《资本市场法》关于发行价格的监管规定,性质严重到可能构成当然无效的事由”,“高丽锌方面应通过董事会重新决议、更正公告等一切可行方式,尽快依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如果如永丰·MBK方面主张的那样,金融当局要求发布更正公告,则本次增发有可能需要重新推进。如此一来,一旦跨过明年定期股东大会股东名册关闭日(本月31日),本次增发所分配的股票将无法行使表决权。美国政府方面将难以继续扮演高丽锌会长 Choi Yunbeom 的“白衣骑士”角色。
对此,高丽锌方面发表立场文件,称这是恶意歪曲事实,并预告将采取法律应对措施。董事会决议时,高丽锌将每股发行价定为877.94美元,并适用前一营业日即12日韩亚银行首次公布的基准汇率1469.50韩元兑1美元,计算出折算为韩元的发行价为129万133韩元。相较于考虑了高丽锌股票市价后确定的基准股价,折价率为9.77%。
高丽锌相关负责人表示:“折价率并不会因董事会决议之后的汇率波动而事后改变”,“法院已认可该新股发行属合法发行,却事后将其渲染成似乎存在争议,从而对市场造成混乱,这种行为是极其恶意的市场扰乱行为,相关方将难以逃脱严厉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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