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相当于“66万人份”冰毒的中国人被判15年监禁终审确定
伪造“托运行李标签”…在海关被查获全数扣押
法院:“在香港担任贩毒组织成员…作案手法专业”
一名通过伪造托运行李标签,将装有可供66万人次使用的冰毒的旅行箱偷偷运入韩国的中国人,被判中长期徒刑并已获终审确认。
大法院第2小法庭(主审法官 Kwon Youngjun)17日表示,因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向精神药品)被起诉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原审判决已获最终确定。
A某被控与去年8月在加拿大的某不详姓名人员共谋,在加拿大多伦多机场将装有19.9公斤冰毒的旅行箱运至仁川机场,因此被移送审判。调查结果显示,A某运入的冰毒按每次0.03克计算,约可使用66万次,按批发价计算价值约19.9亿韩元。但该批冰毒在机场海关X光机图像判读过程中被查获,全部遭到扣押。
A某在审理过程中辩称,自己是应女友请求领取行李,还称以为箱子里装的是新冠药物,但这一主张未被采信。
一审认为,A某曾在香港作为毒品犯罪组织成员活动,并因相关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与毒品关系密切;同时其采用不正常方式制作行李标签,使之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动用的是专业犯罪手法,由此判断其具有犯罪故意,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二审仅采纳检方关于量刑不当的主张,将刑期加重至有期徒刑15年。大法院也认为二审判断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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