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推进修改施行令,要求对可能影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的开发项目和交通设施工程进行事前影响评估。
国家遗产厅16日表示,将从18日起重新预告《世界遗产的保存·管理及利用特别法》(世界遗产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的立法。作为2024年11月修订的世界遗产法的后续措施,此次修正案具体化了世界遗产影响评估(HIA)的对象和程序。
根据修正案,对于可能对世界遗产产生影响的国土·区域规划及城市开发项目、产业·港湾整备项目、国家建设的城市铁路等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只要开发规划用地包含世界遗产地区,就必须接受世界遗产影响评估。被列为评估对象的事业主体需提交事前审查申请书,其中应包括项目位置和面积、总投资额、拟建建筑物的最高高度、与世界遗产之间的间距等内容。
在影响评估中,将审查对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OUV)的影响规模和范围,以及在景观、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施行令中还包括世界遗产影响评估机构的指定与运营、评估报告的审查及补充·协调程序、世界遗产影响评估支援中心指定等内容。
世界遗产法规定,对位于世界遗产地区内、可能对突出普遍价值产生负面影响的项目,必须进行影响评估;即便位于遗产地区之外,如可能产生影响,国家遗产厅厅长也可要求进行评估。但由于现行施行令中缺乏关于评估对象和程序的具体标准,制度实效性持续受到质疑。国家遗产厅曾于去年两次预告施行令修正案的立法,但因相关部门意见不一而未能实施。
与此相关,首尔市未响应针对宗庙前世运4区重建项目所提出的世界遗产影响评估要求。据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近日向韩国政府递交了外交文件,表达了有关该高层重建项目可能对宗庙价值产生负面影响的忧虑,并建议在影响评估完成前中止项目审批。
国家遗产厅将在2026年1月27日前征求意见,之后于3月左右公布施行令修正案。此外,还在准备制定单独公告,以便在即使位于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区之外、但对文化遗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也能要求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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