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一年持续施暴…法院称“后果严重”判实刑
即使刑事供托遗属仍拒绝…不予认可减刑理由
对多次交往暴力不堪其扰而躲藏起来的女友致其坠落身亡的三十多岁男子,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全州地方法院第3-3刑事合议部(审判长法官 Jeong Sejin)于16日对因涉嫌暴行致死及伤害被起诉的A某(33岁)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检察官和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4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二审合议庭指出:“被告人在一审和二审过程中为受害人进行了刑事供托,但遗属明确表示不会领取”,“本案已经造成受害人死亡这一无法挽回的重大结果,似乎不存在可以从轻变更刑罚的情节”,并以此说明驳回上诉的理由。
A某因被控于2023年1月6日晚上10时左右,在全州市一栋公寓四层使其女友B某(33岁)坠落致死而被移送审判。
当时,B某为躲避男友反复施暴,藏身于房间内,但A某从厨房拿来叉子和筷子,企图撬开上锁的房门。于是,B某即便在下雨的情况下,也打开窗户,爬上仅约20厘米宽的窗台再次躲避。
然而,A某打开房门进入房间,在查看床下和书桌下时发现了在窗台上的B某,并猛然推开窗户。坐在连站稳脚都十分困难的狭窄空间中的B某,最终坠落地面身亡。
调查结果显示,自2022年2月开始交往起至案发当日,A某多次用拳头、脚以及家用器具等对B某实施惯常殴打,在此过程中,受害人曾遭受肋骨骨折等重伤。
A某辩称案发当时并不知道B某在窗台上,但一审和二审合议庭均认定,受害人的死亡系因被告人的行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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