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原道旌善郡将自2026年起,对结婚家庭在3年内累计发放500万韩元的结婚奖励金制度。
该制度将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先发放200万韩元,1年后再发放200万韩元,2年后发放100万韩元,旨在切实减轻新婚夫妇初期安家成本。
郡方面认为,结婚不仅是个人选择,也是关乎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课题,因此为营造结婚友好型环境、减轻青年群体负担而推进本次项目。判断认为,有必要在作为延伸至生育与养育的生活规划第一阶段——结婚——上,为其奠定稳定基础。
资助对象为年龄在45岁以下的结婚家庭,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仅在夫妻中至少一人自结婚登记日前1年起至首次发放申请日止,一直在旌善郡办理居民登记并实际居住的情况下,方可获得发放。
再婚者也可申请,但若曾有领取结婚奖励金的记录,或离婚后与同一对象再婚的情形,则不得获得资助。内国人以结婚登记日为基准,结婚移民者则以结婚签证签发日为基准,须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第二次和第三次发放同样须在各自发放基准日到来后3个月内申请。
但如不符合各发放阶段的条件,将中止资助;在婚姻关系解除(离婚)、迁出至旌善郡以外地区等不再满足居住条件时,也将停止发放。若通过虚假申请或不正当手段领取资助金,将全额追缴;一旦确认非资助对象却领取了资助金的情况,也将被纳入追缴范围。
郡方面计划自2025年启动基本规划制定工作,与保健福祉部完成社会保障制度新设协商后,通过制定条例、反映预算、完善细化执行手册和传达体系,自2026年起正式推进该项目。
郡方面认为,结婚奖励金不仅能减轻新婚夫妇在结婚与安家方面的负担,由于以本地货币“哇哇币”形式发放,也将对地区经济循环产生积极效果。通过扩散家庭友好型氛围,亦有望在应对人口减少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
Kim Deokgi家庭幸福课长表示:“我们推出了切实可行的资助措施,力求让准备结婚的郡民不会因经济负担而推迟未来。”他还称:“今后将全力推进相关项目,努力让旌善郡成为一处可以安心组建家庭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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