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律师承接案件获利:收受奔驰E200租赁车与1565万韩元租金、90万现金,一审全判有罪,二审部分改判无罪,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律所职员冒充律师收取报酬被抓…最高法院维持有罪判决 View original image

在一宗非律师冒充法律人代写民事诉讼文书,并收受奔驰租赁车辆和现金而被起诉的案件中,大法院认可二审判断,最终确定判处罚金并追缴违法所得。


据法律界10日消息,大法院第二小法庭(主审法官 Kwon Youngjun)驳回了因违反《律师法》被起诉的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确定罚金200万韩元并追缴约1288万韩元。


该被告人在2017年至2019年间受雇于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时,自称是“负责处理京畿道一带所有法律问题的律师”,接触了一家中小企业。他亲自起草了只有律师才能制作的法律关系文书,如上诉撤回书、变更诉讼请求之申请书等,并让公司代表名义向法院提交。


他也收取了对价。其获提供一辆奔驰E200租赁车辆,约6个月期间供其使用,价值1565万韩元左右的租赁费用由第三人代为支付。此后,他又在为另一宗民事案件代写文书后收取了90万韩元现金。



一审认定全部公诉事实成立,判处罚金300万韩元并追缴1655万韩元;但二审就90万韩元现金部分作出无罪判断,将刑罚减为罚金200万韩元、追缴1288万韩元。大法院称,“原审对证据的评价并不违背逻辑和经验法则”,驳回了全部上诉,原审的罚金及追缴决定因此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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