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25年、30年及无期徒刑定谳

大法院最终裁定芭堤雅“铁桶杀人案”团伙重刑成立 View original image

在泰国芭堤雅旅游的一名30多岁韩国男子遭绑架后被杀害,遗体被肢解并抛弃在水库一案中,被移送审判的团伙成员被判处重刑,现已终审确定。


大法院第2庭(审判长为 Park Youngjae 大法官)于4日对以强盗杀人、毁坏及隐匿尸体等罪名被起诉的3名团伙成员的上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对A某判处有期徒刑25年、B某无期徒刑、C某有期徒刑30年的判决。


A某等3人因去年5月在泰国芭堤雅绑架正在旅游的30多岁D某并将其杀害,随后肢解遗体并抛弃在水库的嫌疑被逮捕起诉。


他们此前依靠电话金融诈骗(语音诈骗)获取钱财维持生活,因收益不理想,遂共谋绑架韩国游客抢夺钱财。案发当日,他们在泰国曼谷一夜店与被害人相遇,让其饮用掺入药物的酒水,在被害人醉酒后,以“送你回住宿地”为名,将其带上事先准备好的车辆,转移到预先选定为作案地点的住宿设施。


途中,被害人发现行进方向不对而进行反抗,团伙成员便掐住其脖子并试图捆绑,对其脸部等上半身进行猛烈殴打,最终致其死亡。此后,团伙成员又肢解死者部分身体,将其与水泥一起装入准备好的橡胶桶中凝固后,抛入芭堤雅马普拉昌水库加以隐匿。


他们还利用被害人手机,将被害人账户中的370万韩元转入自己账户,并假装被害人仍然在世给遗属打电话,索要约1亿韩元赎金,但未能得逞。



一审、二审均判处A某有期徒刑25年、B某无期徒刑、C某有期徒刑30年。大法院亦表示:“原审并不存在未尽必要审理、违反逻辑与经验法则而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界限,或误解关于强盗杀人罪的故意与因果关系、被告人之间的共谋关系等法律适用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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