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都不敢回家”……出庭作证的“釜山回旋踢”受害者
加害者被判20年监禁正在服刑
“连回家都感到害怕”
“釜山回旋踢”案件的受害者A某在法庭上作证称:“听说关在看守所里的加害者提到我家的住址,并说‘越狱后要报复’,此后我感到极度恐惧,甚至难以回家。”
13日,釜山地方法院西部支院刑事第1部(金周官首席法官)就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报复性恐吓)等罪名被起诉的“釜山回旋踢”案件加害者Lee某一案进行了公审。当日,合议庭对本案受害者A某进行了证人询问。
A某表示:“看到曾与Lee某同室服刑的油管博主在节目中出面作证后,我主动与其取得了联系”,“起初我并不信任他,但当听到他知道我居住的地址时,只能选择相信这位油管博主的话。”
她接着证言称:“我原本认为,在揭开本案真相的过程中,所有的一切都应由我来承担,但当真正听到‘要报复’这样的言语时,就想到家人也可能受到伤害,甚至连走进自己家门都变得极为困难,恐惧感大到这种程度。”
据悉,Lee某是在A某提起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查阅个人信息后得知A某住址的。Lee某则通过辩护人反驳称:“同室服刑者是通过查看民事诉讼文书才知道受害者家地址的,并非自己告诉对方的。”
Lee某被控于2023年2月羁押在釜山看守所、再审进行期间,对与其同室关押的油管博主表示“因为受害者,我在一审中被判了很重的刑,感到很冤屈”,并发表诸如“出狱(越狱)后要去A某家把她杀掉”等具有报复性的言论,因而被移送审判。
在庭审接近尾声时,A某朗读了一页A4纸篇幅的预先写好的陈述。她说:“在‘釜山回旋踢’事件之后,我遭受了无数次二次伤害,即使在案件结束后,我又成了另一案件的受害者”,“尽管如此,先不说我自身的恢复一再延迟,更令我难以接受的是真相愈发被模糊,希望能再给我一次相信法院的机会。”
她接着补充说:“被告人之所以被判重刑,完全是因为他自己,与我无关”,“我并不是害怕被告本人,我只是作为一个人,对自己的死亡感到恐惧而已。”
“釜山回旋踢”案件是指2022年5月22日凌晨5时左右,30多岁的男性Lee某在釜山镇区西面一带尾随正在回家的A某,意图实施性侵并对其实施暴力的案件。一审中,Lee某的杀人未遂罪名被认定,获刑12年;但在二审中,检方将起诉书罪名变更为强奸杀人未遂,刑期加重为20年,最高法院对此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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