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稳定运营基础,通过扩大教育培训提升社会福利服务质量
修订《社会福利师待遇法》,为公积会提供国家补助金奠定依据
社会福利师公益贡献不亚于警察和消防公务员,应享有相应待遇
国民力量党庆北龟尾乙选区议员Kang Myeonggu于4日表示,为了为改善社会福利工作者待遇和强化其能力提供制度性基础,已代表提出了《部分修订社会福利工作者等待遇及地位提升相关法律案》。
这是旨在让因缺乏法律上的财政支持依据而一直面临困难的韩国社会福利共济会,得以从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获得补助金的“社会福利工作者安心支援法”。
这是旨在让因缺乏法律上的财政支持依据而一直面临困难的韩国社会福利共济会,得以从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获得补助金的“社会福利工作者安心支援法”。
根据现行法,社会福利工作者为促进生活安定和福利增进,可以设立韩国社会福利共济会,而共济会可以面向会员开展共济给付事业以及福利、厚生事业等。
然而,警察、消防、公职教师等其他共济会依据相关法律,已经具备由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为其共济事业资金提供支持的法律依据,但韩国社会福利共济会却缺乏此类法律依据,导致其在稳定运营方面面临困难。
修正案中新设了以下内容:▲规定国家或者地方自治团体向韩国社会福利共济会支付补助金;▲实施旨在强化社会福利工作者业务能力的教育和研修事业。
通过这一举措,不仅有望提升社会福利工作者自身的福利水平,也将大幅提高向国民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的质量水准。
Kang Myeonggu议员强调:“社会福利工作者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仍然为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和提升福利服务水平而奉献,但与之相称的待遇和制度性支持仍然不足。考虑到对公益的贡献度,有必要给予其不亚于警察、消防公务员水平的支持。”
他还就立法宗旨说明称:“只有社会福利工作者的生活基础得到稳定,国民的福利水平才能同步提高。如果本次法案得以通过,将为社会福利工作者在更加良好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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