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消费者咨询373件…每10件中有7件遭拒退款
虚假广告、不提供身份信息等多项未履行法定义务
消费者院:“签约前要仔细确认经营者信息和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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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韩国消费者院对13家通过YouTube提供付费投资信息的经营者进行调查后发现,存在以保证高收益为噱头的虚假·夸大广告、不提供经营者身份信息等多种问题,亟需改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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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消费者院介绍,最近3年(2022年~2024年)内,1372消费者咨询中心共接到与YouTube付费投资信息相关的消费者咨询373件。其中75.6%为经营者拒绝解除合同的案例。


在合同解除·解约被拒的案例中,以主张最低使用期限、忽视解约意向等导致的“退款拖延”占比最高,为88.7%。因经营者失联等导致的“合同不履行”占8.9%。


部分企业打出“无条件100%收益保证”“只给您带来收益的投资顾问公司”等口号,进行以高收益保证为卖点的虚假·夸大广告。在被调查的13家经营者中,有10家属于类投资顾问业务申报对象(金融投资产品)。其中7家为已申报企业,2家为未申报企业,1家无法确认是否申报。韩国消费者院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类投资顾问业者不得进行可能让人误以为可以保本或保证收益的标示和广告”,“由于投资损失的责任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消费者切勿轻信经营者的广告用语,应提高警惕”。


在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经营者身份信息提供方面也存在不足。被调查的13家经营者中,无一能充分提供商号、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身份信息,其中30.8%(4家)完全未提供任何身份信息。在11家属于通信销售业申报对象的经营者中,有45.5%(5家)未进行申报。根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在YouTube上销售投资信息内容的经营者有义务进行通信销售业申报并提供身份信息。若缺乏身份信息,消费者在要求解除合同或寄送内容证明等维权方面将面临困难。


多数消费者是在“解除合同”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对500名曾通过社交媒体使用过付费投资信息的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64.8%的受访者表示,其遭遇问题发生在解除社交媒体付费投资信息合同时。其中29.9%的人称,由于缺乏经营者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难以挽回损失。



韩国消费者院提醒消费者:▲不要被夸大的标示和广告用语所迷惑,应慎重签约 ▲要仔细核实经营者的身份信息 ▲在解约时为防范纠纷,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资料。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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