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产租赁2277件 获得11.7亿韩元支持
市长 Park Hyeongjun:“为恢复民生经济持续努力”
釜山的小商工经营者可享受50%的公有财产租金减免。
釜山市(市长 Park Hyungjun)20日表示,为了减轻因经济低迷而面临困难的小商工经营者和中小企业的租金负担,正推进将市有财产租金按现行费率的50%予以减免的方案。
本次措施依据今年9月2日修订的《共有财产及物品管理法》施行令和行政安全部公告,经市共有财产审议会审议后予以确定。同时还包括将租金缴纳期限延长1年以及减免50%滞纳金等内容。
支持对象为根据《中小企业基本法》和《小商工经营者基本法》认定的中小企业和小商工经营者,预计对釜山市所有共有财产的2277件承租案件提供最高达117亿韩元规模的支持效果。
适用期间为今年1月至12月应缴的租金。已缴纳的租金将按降幅部分予以返还,新签合同则按减额后的金额计收。
市政府将同时实施三项措施:▲公有财产租金减免50% ▲缴纳期限最长延长1年 ▲滞纳金减免50%。
申请受理至今年11月30日,由各租赁主管部门负责接收。提交申请书并附上“小商工经营者确认书”或“中小企业确认书”的,将在12月前完成退款及减额处理。确认书可通过中小企业现况信息系统获取。
但支持对象仅限于在相关业种中直接使用共有财产的情形,且一般娱乐酒馆业等符合《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第5条第1款但书规定的部分业种,以及根据《釜山市共有财产及物品管理条例》适用最低费率(1%)的对象被排除在外。原则上,擅自占用者也被排除,但如在缴纳赔偿金后于今年内签订借用合同,则可享受相关优惠。
釜山市长 Park Hyungjun 表示:“希望此次减免措施能够切实帮助因销售额下降和停业增加而面临困难的小商工经营者和中小企业”,并称“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各项支持,促进民生经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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