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泄露机密案无罪理由发回重审
机务司调查中发现的另案起诉程序存瑕疵
“提取证人手机发现另案属违法取证”
对于从被查扣手机信息中查找与搜查令范围不同的内容并用于另案侦查的做法,大法院作出认定,认为这属于违法扣押。
大法院第3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Oh Seokjun)撤销了对A中领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的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A中领被控于2018年6月至8月退役后,为进入大型律师事务所就业而编写包含职务秘密的国防领域计划书,并将其交给律师和检察官等人,因此被提起公诉。
本案始于与机务司事件相关的特别搜查团在对作为参考人身份的A中领的手机进行扣押并分析的过程中。侦查机关在提取并查看该中领手机复制件的全部信息时,发现了与泄露军事机密有关的嫌疑。此后,又重新申请并获得了针对该存储装置的扣押搜查令。第一、二审军事法院认定部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然而,大法院以取证程序存在违法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意在作出无罪判决。大法院认为:“被告人仅是与首次签发搜查令所依据的犯罪嫌疑事实无关的参考人”,“侦查机关对电子信息的扣押搜查,原则上应当以与签发搜查令事由所依据的犯罪嫌疑事实相关的部分为限,采取只收集相关部分的方式进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