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自己也知道刑期不重”
两名制作公司代表亦获缓刑

法院示意图 亚洲经济数据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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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0多岁的女性为制作播出内容,在首尔江南区狎鸥亭洞等娱乐区只在赤身裸体的身体上挂一个箱子,让过路行人触摸其身体,被指控此类行为后,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考虑到其在一审中仅被判处罚金400万韩元,本次处罚程度大幅提高。


17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诉部第2-2部(审判长法官 Kang Heeseok、Jo Euna、Gwak Junghan)以公然猥亵罪名,判处被告人 Lee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并命其接受40小时防止性暴力再犯课程。


一同被起诉的内容制作公司代表们的处罚水准也有所提高。他们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处罚金500万韩元、4000万韩元,但在二审中改判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以及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刑罚种类发生了变化。


合议庭表示:“检方以量刑过轻为由提起上诉,被告人自己也应当知晓”,“案件已被媒体报道,并在社会上引发非议,从这些情况来看,原审量刑偏低,因此撤销一审判决,重新确定刑罚。”


他们于2023年10月在首尔狎鸥亭和弘大等繁华街区,拍摄让路人触摸装在箱子里的 Lee某胸部等行为的视频,并发布在社交媒体上,因此被称为“狎鸥亭箱子女”。



Lee某因涉嫌购买毒品类物质氯胺酮(违反《毒品类管理法》)也被移送审判,目前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一审仍在进行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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