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将数千亿信息泄露罚款“基金化”…企划财政部称“担忧道德风险”
过去4年开出2000亿韩元罚单
个人信息委员会考虑引入受害救济基金
协商对象企划财政部持谨慎立场
“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受损失的是国民,为什么罚款要归国家所有?”
近期,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以黑客事件的责任为由,对SK电信处以史上最高的1348亿韩元罚款,围绕罚款上缴国库一事引发争议。企业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而缴纳罚款,但由于这笔罚款被上缴国库,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个人难以获得实质性补偿。由此,有意见认为,应将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征收的罚款基金化,用于实际受害者保护等用途。
Gohaksoo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委员长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宣布对 SK Telecom 个人信息泄露事故的处罚决定。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当天处以13.4791亿元罚款和96万元罚金。2025年8月28日 记者 曹容埈
View original image据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16日消息,目前正以学界和民间的意见为基础,研究引入“个人信息受害救济基金(暂称)”,将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企业所处罚款收入等作为资金来源加以利用。
对普通人而言,即使个人信息被泄露,也很难从相关企业获得适当的赔偿或支援,即便提起诉讼,也要耗费大量时间和成本,因此当局拟推动将罚款基金化,用于实际受害者保护等。其宗旨是建立一套能迅速救济个人信息侵害受害者的制度性装置。根据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近期的罚款征收情况,2021年为82亿韩元,2022年为1018亿韩元,2023年为232亿韩元,2024年为611亿韩元,合计接近2000亿韩元。
对于将罚款基金化的讨论,最初只是在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内部作为构想进行研究,之后被纳入本月11日发布的“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方案”中而正式对外公开。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副委员长Choi Janghyeok表示:“目前罚款全部上缴国库,但社会上要求将其切实用于受害者保护的呼声很高”,“就此问题,有必要与企划财政部进行协商”。
但负责基金相关事务的主管部门企划财政部则持谨慎立场。根据企划财政部的说法,如要新设基金,需要综合考量△基金资金来源的筹措方案 △基金拟支持项目的适当性及相关性 △基金能否稳定维持等因素。企划财政部一名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亚洲经济》电话采访时表示:“如果用具有行政制裁性质的罚款来支援个人信息泄露受害者,可能等同于在帮助加害方(信息泄露企业),从而引发道德风险”,对其负面效应表示担忧。
近期个人信息泄露案例接连发生,预计围绕基金化的争论也将愈发激烈。首尔大学行政大学院教授Lee Jinsu称:“有必要为需要紧急救济受害者的情形做好准备”,“应积极研究设立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基金的方案”。
相反,业界一名相关人士表示:“如果通过基金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就等于减轻了加害方的责任”,“即便设立基金,也需要审慎评估其是否符合‘实质性救济受害者’这一目标”。另一名业界相关人士则表示:“必须明确受害救济基金的目的和宗旨等制度设计”,“重要的不是停留在一次性‘短期赔付’,而是要将其用于改善处于个人信息保护盲区的中小企业等整体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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