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诉愿已过申请期仍代理 收取追加委托费后失联
“为了挽回因电话诈骗造成的损失去找了律师,结果连那个律师好像也骗了我。”
本应受到法律保护的委托人,接连遭遇不负责任律师造成的二次伤害,这类案例屡见不鲜。最终,受害者们亲自成立了名为“愤怒的委托人们”的团体。该团体目前已有25人加入,旨在揭露让受害者“哭两次”的“劣质律师”乱象。
受害人A某的噩梦始于一场金额为6000万韩元的电话诈骗。为了挽回损失,他在2022年以“低额委托费、高成功率”为宣传,聘请了Jin某律师作为代理人,提起了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2022가단5328966)。
这是A某第一次打官司,他在没有签订案件委托合同书的情况下,就向Jin律师汇去了委托费。然而诉讼进展却十分反常。2024年7月,Jin律师突然称“必须提请违宪法律审判”,向A某额外索要了110万韩元的委托费。其所指摘的法律条款,在相关案件中一般并不会成为争议焦点。与该提请(2024카기51632)同时提出的宪法诉愿(2024헌마602),分别在2024年7月和8月被驳回。宪法法院在决定书中指出,即便是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被告方的答辩书才得知审判对象条款已被适用,但自那时起90日期限已经明显届满,因此审判请求不合法。A某对此却毫不知情。
相反,Jin律师还表示“目前尚未作出决定,所以必须上诉”,再次向他索要了110万韩元的二审委托费。甚至在二审进行中失踪一个月后,又以“下次开庭也请出席,我正在海外进修”为由进行搪塞。
A某表示:“在审判对我不利的情况下,诉讼代理人却突然消失”,“信任律师这件事,也算是我的重大过失吗?”最终,他在“愤怒的委托人们”的帮助下,另行委托新律师应对诉讼。
A某的案例并非偶然。因涉嫌职务侵占而接受警方调查的B某,同样向Jin律师支付了委托费及警方调查出席费共55万韩元,但Jin律师直到调查当日都未向警方提交委任状。调查开始前1小时30分,他才以新冠确诊为由通知无法出席。然而3天后,他却在办公室正常办公,被B某当场撞见,该事实也在Jin律师的纪律程序中得到确认。
问题律师的共同点在于,以“低价委托费”为诱饵承接案件,却不进行实质辩护活动,将案件置之不理。A某的新代理律师表示:“在A某电话诈骗案一审时,类似案件的判决尚存在分歧,正是可以激烈争执的阶段,但诉讼推进过程在法律论证上极为贫乏”,“从信赖关系角度看,一般律师不会做的事情,他却频繁为之”。
纪律处分的实效性也被指出存在问题。根据现行《律师法》第90条规定,对律师的纪律处分共有5种,包括永久除名、除名以及3年以下停职等。即便被除名,自处分之日起5年后仍可重新登记。永久除名的对象为:△因律师职务相关犯罪两次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已确定判决者;△两次以上受到停职以上纪律处分后再次发生纪律事由者。但截至2025年,实际被永久除名的案例仅有1件。
《法律新闻》记者 Seo Hayoun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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