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与西部地方法院暴动而被起诉的49人中,有40人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被指曾试图纵火焚烧法院的19岁嫌疑人Shim某被判处最高刑期——有期徒刑5年。

“西部地方法院暴动”参与者49人中40人获实刑…最高判刑5年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部(审判长法官 Kim Uhyeon)于1日就涉嫌特殊建筑物侵入等罪名的Shim某等49人的案件宣判,对包括Shim某在内的40人判处1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包括Lee某在内的8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对纪录片导演 Jeong Yunseok 判处罚金200万韩元。


Presiding Judge Park 表示:“仅因为法院的判断与个人信念不同,就以非法方式攻击法院的行为,无论以何种名义都绝不能被正当化”,同时也称“本院综合考虑了侵入法院的程度和范围、在法院内停留的时间、对公务员施暴的程度等个别情节”。


他们被控于今年1月19日,在西部地方法院因听闻对前总统 Yoon Sukyeol 签发逮捕令的消息后愤怒不已,进而闯入法院。其中,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Shim某一路闯至法院7层,并被指曾试图纵火焚烧法院。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 Sarang Jeil 教会特任传道士 Lee某,则在为寻找签发逮捕令的法官而挤满走廊的人群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对于部分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Presiding Judge Park 解释称:“他们只是侵入了法院院内,在院内也未表现出以众多之势对警察行使暴力的行为。”


被判处罚金的Jeong某因未展现出众多之势,这一点得到认可,因此在特殊建筑物侵入罪名上被认定无罪。


另一方面,当天合议庭在就西部地方法院暴动期间以阻拦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诉处)车辆为由被起诉的10人的宣判中,分别对Kim某和Jang某判处2年有期徒刑和1年6个月有期徒刑。其余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1人被判处罚金。



西部地方法院刑事单独第1部 Presiding Judge Park Jiwon 对涉嫌特殊建筑物侵入、妨害特殊公务执行等罪名的56岁被告Yoon某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同时,对被指戴着黑色面罩闯入法院并向玻璃门投掷灭火器的22岁被告Ok某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对参与暴动的35岁被告Choi某和35岁被告Park某则分别判处1年1个月和1年4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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