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保全措施暂缓
技术保证基金28日表示,将实施“事故特别措施”,以支持在被宣布为特别灾难地区的暴雨受灾地区中小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此次特别措施旨在防止近期因集中暴雨受灾的中小企业因一时经营困难而被按不良企业处理,并为其提供迅速恢复正常经营的支持。适用对象为在行政安全部公布的暴雨受灾特别灾难地区设有营业场所、且通过“灾害中小企业确认书”等资料已确认受灾事实的中小企业。
适用特别措施的企业,不仅可以获准暂缓按不良企业处理,技术保证基金已执行的查封或假处分等债权保全措施也可一并获得暂缓。适用不良企业处理暂缓的主要情形包括:▲担保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 ▲营业场所被查封、假扣押、假处分等权利受侵害 ▲在韩国信用信息院被登记为债务不履行及公共信息 ▲代表人信用恶化等。但如担保银行已发出担保事故通知,或对营业场所已进入拍卖程序等,被客观认定为难以恢复正常经营的情形,则被排除在适用对象之外。
Kim Jongho技术保证基金理事长表示:“希望此次事故特别措施,能切实帮助因突发灾害而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克服经营困难、重新站稳脚跟”,“技术保证基金将持续掌握受灾情况,并通过多种支援方案,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和重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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