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期间多次发生肢体冲突
互相起诉对簿公堂…二人均被解职

一对互殴并相互提起诉讼的警察情侣在法院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联合新闻社当日报道,11日,水原地方法院刑事第1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Oh Heungrok 法官)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殴打驾驶员)、暴行等罪名,判处四十多岁的男性A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合议庭以同样罪名,判处一起被起诉的三十多岁女性B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两人因暴行等罪名互相控告,并一同受审,据悉因该事件均已被免职。

水原地方法院全景。韩联社供图

水原地方法院全景。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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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曾是恋人关系的警察A某与B某于2022年10月前往国内某旅游景点时,因门票问题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殴打,多次发生拳脚冲突。除此之外,A某在2023年3月提及B某曾以上级机关为对象举报其实施暴行等事实后,还对B某说“都因为你,我的人生毁了”,并用拳头殴打B某的脸部。B某则被指控于2022年6月多次用握着手机的手击打正在驾驶车辆的A某的右臂部位。


合议庭指出,A某“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殴打曾为恋人关系的B某,在此过程中频繁实施辱骂和粗言秽语,且暴行程度较为严重”。继而就量刑理由表示:“虽然也存在恋人之间相互暴力的一面,但考虑到两人的年龄及职级差异、明显的体格差异等因素,难以将双方实施的暴力行为作同等评价。”同时补充称:“但其作为警察公务员长期奉献,且有众多同事恳请从轻处罚,这些情节被作为有利量刑因素予以酌情考虑。”



在说明对B某的量刑理由时,合议庭表示:“除殴打正在驾驶汽车的A某这一点外,其余犯罪事实均已供认;并考虑到部分行为疑似是在A某的暴力、辱骂和粗言秽语之下,为对抗或在被刺激的情况下实施等情节。”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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