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停止解除程序与密闭空间定义将被完善

企业在制造或进口新化学物质时,如果依据《化学物质登记及评估等相关法律》(化评法)履行了“新化学物质登记”,则可被排除在依据《产业安全保健法》(产安法)提交“新化学物质危害·危险性调查报告书”的对象之外。但化评法中新化学物质登记标准为年产(或进口)量1吨以上,而产安法中的标准为年产(或进口)量100公斤以上。


因此,当新化学物质的年制造·进口量不足1吨时,即使根据化评法可免于新化学物质登记,仍需另行根据产安法提交新化学物质危害·危险性调查报告书,由此带来的不便不断被提出。


蔚山石油化工园区全景。

蔚山石油化工园区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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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于3日表示,该协会发掘了147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保健、化学物质及环境相关规制改善课题,并已向政府建言。改善课题包括40项新课题,以及自去年以来已提交给政府但尚未收到答复的107项再次建言课题。


主要建言课题包括:▲改善作业中止解除程序 明确承包工程中风险评估的实施范围 完善密闭空间的定义 扩大可部分豁免适用休息设施设置和管理标准的对象 改善新化学物质危害·危险性调查报告书的重复规制 从作业特性出发,改善化学物质个人防护装备佩戴标准的重复规制等。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表示:“根据《产业安全保健法》,为了解除作业中止,必须经过解除审议委员会等复杂程序,这成为作业中止期限被长期延长的原因之一,也侵害了经营者的经营权”,并建议删除“解除审议委员会”程序,以及在听取劳动者意见的范围中删除“过半数”字样。


该协会还表示:“现行对密闭空间的定义较为模糊,导致即便是安装了通风设备的安全通行通道也被视为密闭空间,从而被课以过度义务”,并建议对那些通过持续运转通风设施、已证明不存在危险的场所,应予以排除在密闭空间之外,亟需进行相应改善。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安全保健本部长 Lim Utaek 表示:“由于类似制度的重复规制,产业界的混乱和负担正在加重”,并强调“应通过部门间的沟通与协商,积极推进规制的改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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