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福祉部通过扩大地方自治团体首长权限强化制度运行实效
今后,政府每5年制定一次的心脑血管疾病管理综合规划,不仅要通报给市、道,还必须通报到市、郡、区一级。
保健福祉部24日表示,在国务会议上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心脑血管疾病预防及管理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正案。修订后的实施令将从下月31日起施行。
修正案内容包括,将心脑血管疾病管理综合规划的通报对象,从原来的市、道知事扩大到市长、郡守、区厅长。此举旨在作为综合规划制定主体,强化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的权限。
现行实施令中,要求市、道知事为实施综合规划,每年制定并评估详细执行计划的规定被删除。此举是考虑到地方自治团体已经在地区保健医疗规划中包含并制定了心脑血管疾病管理详细执行计划。保健福祉部表示,通过整顿缺乏实效的规定,减轻了行政工作负担,同时提高了制度运行效率。
保健福祉部疾病政策科长 Jang Jaewon 表示:“随着实施令的修订,在国家心脑血管疾病管理政策制定过程中,可以在强化地方自治团体权限的同时,减轻其行政负担”,“有望更加高效地为心脑血管疾病管理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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