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市上调容积率条例修订案通过…涉及1765件
首尔江南区将根据首尔市城市规划条例的修订,正式推进对违法加建的小规模建筑物进行合法化处理。
首尔市为恢复低迷的建筑市场并改善恶劣的居住环境,自上月19日起实施条例修订,将第2类和第3类一般居住区内小规模建筑物的容积率分别从200%提高至250%、从250%提高至300%。
该条例在今后3年内限期适用,涵盖小规模重建(用地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再开发(用地面积不足5000平方米)、自主住宅整治项目(不足36户)等。但凡涉及日照权受损、超过建筑覆盖率的水平扩建、或未达到停车场设置标准的建筑物,均不得纳入合法化范围。
对此,江南区将以2003年7月之后取得建筑许可、且存在违法加建行为的1765处违章建筑为对象,推进合法化工作。同时,对因大修等行为违反建筑法的案例并行提供咨询,鼓励居民善用相关制度。
区政府将向符合合法化条件的建筑物个别邮寄通知书,并通过官方网站、政府大楼电子屏、洞居民中心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强化宣传。此外,每月第二、第三周将运营巡回10个洞居民中心的“上门建筑民愿支援中心”,为居民提供新建·加建·改造咨询以及违法建筑物整改程序指引。并将与江南区建筑师协会合作,同步开展上门现场咨询服务。
江南区厅长 Jo Seongmyeong 表示:“此次合法化措施,将为因违章建筑而在金融贷款、营业许可等方面受到限制的不少区民,提供保护财产权及促进居住稳定的良好机遇”,“并期待通过建筑活动的增加,带动低迷的小规模建筑市场重新活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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