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酒驾肇事前科者
首次在侦查阶段适用车辆扣押

庆北龟尾警察署抓获了一名反复进行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的恶性惯犯驾驶人,并扣押了其车辆。

庆北龟尾警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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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认为该驾驶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高,在予以严厉惩处的同时,采取了扣押车辆这一强硬应对措施。


北龟尾警察署(署长 Kim Donguk 警务官)12日表示,今年5月,他们抓获了在血液酒精浓度达0.181%的状态下驾车行驶、接连撞上停在路肩的两辆车辆并造成事故的A某,并依法扣押了其肇事车辆。


经调查发现,A某过去已有3次酒后驾驶、1次无证驾驶的前科。警方考虑到其在已有上述前科的情况下仍再次在酒后驾驶,认定其再犯风险极高,遂依据法律规定扣押了车辆。


此次措施是自去年6月起实施的“检警联合杜绝酒驾对策”的一环。警方制定了相关标准,对▲重大酒驾死亡事故 ▲5年内有2次以上酒驾前科者造成的重伤事故 ▲5年内有3次以上酒驾前科者,可从侦查阶段起就采取扣押车辆等强有力措施。


龟尾警察署署长 Kim Donguk 表示:“惯性酒后驾驶者与潜在的杀人行为人并无区别。今后对于再犯忧虑较大的恶性违法者,将通过包括扣押车辆在内的高强度侦查,提高全社会对酒后驾驶的警觉。”


警方表示,今后还将继续推进针对惯性酒驾的取缔行动,并持续研究和落实加重处罚的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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