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前女友施暴并致其死亡的20多岁男子在二审中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釜山高等法院昌原审判部第1刑事部(审判长 Min Dalgi、合议法官 Park Jiyeon、Park Geonhee)于21日下午就俗称“巨济交往暴力致死事件”中20多岁被告人A某涉嫌伤害致死、跟踪骚扰(过度接近行为)、非法侵入住宅等罪名进行二审审理,驳回检方和被告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合议庭驳回了被告一方否认的跟踪骚扰和非法侵入住宅指控,以及其提出的“无法预见因殴打导致死亡”的主张。


合议庭表示:“被害人并不希望与被告直接对话或见面,但被告却持续给被害人打电话,甚至前往其住所,致使被害人产生不安和恐惧。”


合议庭还称:“体格健壮的被告在醉酒状态下,擅自闯入正在睡觉的被害人家中,对其掐脖子并殴打,对比自己弱势的被害人实施了无差别暴力”,“从殴打部位和次数等情况来看,一般人客观上足以预见会导致死亡。”


釜山高等法院 昌原合议庭。记者 Lee Seryeong

釜山高等法院 昌原合议庭。记者 Lee Serye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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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A某被控于去年4月1日闯入其20多岁前女友B某的出租屋,骑在正在睡觉的B某身上,对其头部、脸部等部位殴打并掐脖子,实施猛烈暴行,致其死亡。


因A某的殴打,B某遭受外伤性硬膜下出血等需治疗6周的重伤,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因败血症引发多器官衰竭,于10天后离世。


经查明,A某自2022年4月左右与高中同学B某开始交往后,多次掌掴B某等,长期实施暴力。


案发前与B某分手后,他仍在14次之多给B某打电话,在B某未接听的情况下,又前往其住所等,实施了过度接近行为(跟踪骚扰)。


合议庭表示:“被告并未完全承认自己的罪责,也未为弥补遗属损失或抚平其痛苦作出积极努力,是否真正悔悟亦令人怀疑”,“人的生命具有绝对价值,约会暴力因其犯罪的严重性等,迫切需要通过严厉惩罚来提高社会警觉。”


但合议庭同时指出:“在因殴打导致被害人头部肿胀后,被告曾联系被害人母亲;对于提出中断交往的被害人,被告似乎并无预谋犯罪或杀害其的意图;且其为初犯。综合以上因素,原审判决属适当。”


此前一审法院曾判处A某有期徒刑12年,并责令其完成40小时的跟踪骚扰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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