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标准从1000万提高至2000万
适用对象由个人扩大至小微法人

京畿道龙仁市9日表示,将扩大实施为小规模纳税人免费提供地方税不服申诉代理服务的“指定代理人”制度的申请对象。

龙仁市扩大地方税异议申请免费“选定代理人”适用对象 View original image

“指定代理人”制度是为了让对地方税征收有异议的市民,在无需承担复杂的行政程序和聘请税务代理人费用的情况下,免费获得税务专家帮助的制度。被指定的税务代理人将协助进行法律条文审查、咨询、补充证据材料等不服申诉所需的各项程序。


市政府自今年起,将不服申诉金额标准从原来的1000万韩元以下,提高到2000万韩元以下,并将申请对象从个人扩大至小规模法人。个人的收入和财产标准也从与配偶合并计算,放宽为仅以本人为 기준。


个人如综合所得金额在5000万韩元以下且拥有财产价值在5亿韩元以下,法人如销售额在3亿韩元以下且资产价值在5亿韩元以下,即可在地方税课税前适法性审查或提出异议时,被指定“指定代理人”。


但被禁止出境人员、被列入公开名单对象等高额、惯性欠税人,以及针对烟草消费税、地方消费税、休闲税的不服申诉,将被排除在该制度支持对象之外。


希望申请的纳税人只需将不服申诉书连同指定代理人指定申请书一并提交至所属区厅税务科或市政府法务科即可。市政府将在受理后7日内通知是否予以指定。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持续完善各种制度基础,以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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