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大规模查处了一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外卖专营餐饮店,这些店铺存在保存已过消费期限的食材、未遵守保存标准等问题。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15日表示,对道内360家外卖专营餐饮店在3月10日至21日两周内开展集中调查后,共查获37起违法行为。
主要违法案例包括:九里市A店将消费期限已过2周的蟹肉棒、芋头茎等3种产品,在未标注“废弃用”或“教育用”的情况下,与正常食材一同存放;九里市B店则在使用进口猪肉的情况下,虚假标注为国产猪肉,被当场查获。
平泽市C店将本应冷藏保存的酱料在厨房内常温存放;华城市D店则在未申报的营业面积之外设置冷藏库并存放食材,在本次执法中被发现。
根据现行《食品卫生法》,若将已过消费期限的产品、食品或原材料出于生产、加工、烹制、销售目的进行分装、运输、陈列、保存,或予以销售等,违反经营者遵守事项,或者未申报变更营业场所面积等主要变更事项的,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的罚金。此外,若违反关于食品的生产、加工、使用、烹制、保存方法等相关标准,可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5000万韩元的罚金;根据《原产地标示法》,如对原产地作出虚假或混淆标示,则可被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1亿韩元的罚金。
Kiido 京畿道特别司法警察团团长表示:“由于外卖专营店没有就餐区且烹饪空间不对外开放,其在卫生管理方面可能存在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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