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货款回收风险 保障工程稳健实施

建筑公司接连倒闭的危机正有向大型建筑公司蔓延的迹象。在房地产景气低迷长期化的情况下,如果连大型建筑公司都进入法院主导的重整程序,预计将有大批分包企业和协力企业相继倒闭。专家表示,如果大型建筑公司申请重整程序,发包方有必要积极利用“直接支付制度”,即不通过作为承包人的大型建筑公司,而是直接向分包企业支付工程款。


大企业也难以幸免的建筑业寒冬

数据显示,十大建筑公司未收款项累计达17万亿韩元。联合通讯社提供

数据显示,十大建筑公司未收款项累计达17万亿韩元。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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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监督院电子公告系统数据,在前十大全建筑公司中,GS建设(249%)、SK Eco Plant(233%)、现代工程建设(241%)等企业截至2024年第四季度的负债率均已超过200%。建筑业界一般将负债率200%以下评价为财务状况良好水平,因此这些大型建筑公司的财务状况已亮起红灯。


建筑业界自新冠疫情及俄罗斯·乌克兰战争之后,一直饱受原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上涨、高利率等“三重苦”折磨。在此基础上,未售出房源增加与房价下调叠加,大型建筑公司也纷纷通过出售资产和缩减业务来筹措流动性。乐天建设正在考虑出售包括首尔瑞草区总部用地在内、规模约1万亿韩元的资产。SK Eco Plant被指在2024年末实施大规模裁员后,正推进出售包括海上风电子公司SK Ocean Plant在内的子公司。GS建设在出售子公司GS Elevator之后,也在考虑出售水处理专业子公司GS Inima。大宇建设已决定出售规模约1800亿韩元的新租赁住房(企业型租赁住宅)项目股权,DL E&C和HDC现代产业开发也被传正在考虑将首尔市中心总部迁址。


大型建筑公司的不良不仅意味着相关企业本身陷入危机,还可能对整个建筑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冲击,这与建筑业特有的业务结构和复杂的利害关系密切相关。尤其是由于建筑业中会计年度为3月的法人较多,项目融资(PF)贷款续期或资金回收决策多集中在4月前后,专家认为,在这一时期申请法院重整的案例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前首尔重整法院部长法官、现任律师Jeon Daegyu(57岁,第28期司法研修院)表示:“建筑项目的权利关系非常复杂,在类似联合体承包这种有多家公司参与的业务结构中,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也并不容易。最终必须有新的订单作为支撑,企业才有可能恢复正常经营,但在建筑景气低迷的情况下,这一点看上去也并不容易。”曾在首尔重整法院任职的另一名律师也表示:“近期建筑公司接连进入重整程序的情况,让人联想到2008年金融危机。当中项目融资贷款团、未售出房源的预订者、分包企业等多方利害关系人交织在一起,损失极易迅速扩散,因此尽快制定将损失降至最低的对策刻不容缓。”


“应将直接支付合意积极反映在重整计划中”


在大型建筑公司资金困难导致分包工程款支付延迟的情况下,“直接支付制度”正成为保护分包企业的一种手段。《关于分包交易公正化的法律》第14条规定,如果发包方未履行对原承包企业的分包工程款支付担保义务,发包方可以直接向承接工程的分包企业支付工程款,旨在降低分包企业的价款回收风险并保障工程的稳定实施。但在适用《建筑产业基本法》的建筑分包领域,仅凭直接支付合意并不会当然产生直接支付的事由,一般还必须经过工程进度验收和直接支付请求程序。因此,如果在分包企业提出支付请求之前,原承包企业的债权人已进行了假扣押等措施,分包企业的支付请求权可能得不到认可。


一名经手过大量重整案件的部长法官表示:“在就直接支付合意之后发生第三方查封、从而引发分包工程款直接支付请求权效力争议的案件中,大法院作出了判决,认为《建筑产业基本法》也应符合分包法的立法旨趣进行解释,因此在达成直接支付合意之时,分包企业即取得直接支付请求权。”他还表示:“如果大型建筑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为了减少分包企业或小微协力企业的损失,通过直接支付合意实现提前清偿的方案将愈发重要。既然重整程序本身就是为防止连锁倒闭、保护小额债权人而设立的制度,发包方和施工企业都有必要在重整计划中积极纳入通过直接支付合意进行清偿的方案。”



安在明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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