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岛海洋警察署9日表示,已以涉嫌在完岛港海面非法排放废水的罪名立案调查船长A某(44岁)。


A某被控于本月5日凌晨1时左右,在完岛港新港湾附近海域,利用潜水泵从其经营的一艘4吨级钓鱼渔船上,擅自向海中排放约105升废水。

莞岛海警以涉嫌向海上非法排放废水为由立案调查船长A某。莞岛海洋警察署供图

莞岛海警以涉嫌向海上非法排放废水为由立案调查船长A某。莞岛海洋警察署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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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称,在接到“海面上有油漂浮”的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通过分析附近的闭路电视监控画面锁定相关渔船,当场查获A某的违法行为。


海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岛港新港湾一带在半径2.5公里范围内密集分布着40余处村落渔业设施等敏感资源,海洋环境保护在该区域尤为重要。本案是对渔业生态系统和居民生计构成直接威胁的严重海洋污染犯罪。”


另一方面,如若在海上擅自排放废油或其他含油污染物,根据《海洋环境管理法》,最高可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不超过5,000万韩元的罚金。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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