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监管合规业务流程整顿指导
金融监督院9日表示,将对10家放贷公司开展特别现场检查。
金融监督院解释称,随着个人债务人保护法的劝导期将于16日结束,将实施此次特别检查。
检查从10日开始至30日为止进行,将投入约70人次。对象为资产规模较大的中大型放贷公司中内部控制薄弱的公司。
将确认有关逾期利息限制、债权转让限制、催收总量制、债务重组运营程序等方面的改进情况,并查看是否已建立遵守新设监管规定的系统。
还将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薄弱环节或违规行为的公司,将严肃督导其强化内部控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金融监督院今后将对放贷业全年开展不定期检查、现场督查及说明会等工作。
下半年还将追加对中小型公司的特别现场检查。对投诉较多等引发民怨的公司,将进行不定期检查。
在劝导期结束后,对于非法催收等违法事项,将通过严格检查采取零容忍应对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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