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原市“积极行政”表现出色…获评优秀机构
京畿道水原市在去年的积极行政评价中被评为优秀机构。
水原市25日表示,在行政安全部主办的“2025年地方自治团体积极行政综合评价”中,在基础自治团体中位列第1名,被选定为最优秀机构。由此,水原市已连续3年被评为基础自治团体第1名(最优秀机构)。
水原市在本次评价中,在积极行政推进计划的制定、制度活性化努力程度、履行成效、群众体感度等所有领域都获得了好评。
水原市首先通过“新光照护”这一水原型综合照护项目获得高分。该项目以村庄共同体为中心,发掘需要照料的邻里,为其提供真正必要的照护服务,从而弥补照护空白。
此外,水原市制定了由5大领域、18个课题构成的“积极行政推进计划”,并积极推动打造“在日常生活中落实积极行政的水原特例市”。
执行计划包括:优待推进积极行政的公务员并提供破格激励;构建杜绝消极行政的预防体系;与水原市公共机构共同推进积极行政等。
水原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实现市民真切感受到的变化,公务员必须以先行、积极的姿态灵活行动”,并称“将把积极行政在公职社会中广泛推广,引导公职社会发生实质性变化,推动形成在日常工作中践行积极行政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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