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独享舒适先买两座后退票…对“耍赖占座族”出手了
平日维持10%,周末15%,节日最高20%
起飞前3小时起扩大收取手续费
起飞后取消手续费也从30%上调至50%
国土交通部将调整高速大巴车票退票手续费标准,并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调整旨在解决出发前后临时退票导致的“未现身乘客”(No-show)问题,提高座位利用率。核心内容是根据不同日期差别化收取退票手续费。
目前高速大巴退票手续费在出发前一律最高收取票价的10%,出发后则一律收取30%。但这一标准在乘客较多的周五、周末及节假日也同样适用,导致座位周转率偏低,实际有出行需求的乘客难以买到车票。部分乘客还会先预订相邻的两个座位,待车辆发车后立即取消其中一个座位,从而一个人占用两个座位,形成变相违规行为。
国土交通部将退票手续费按星期及时间节点实行差别化征收。周末(周五至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出发前退票手续费最高为票价的15%,传统节日(春节、中秋)出发前退票手续费最高为20%。出发前可收取最高手续费的时间点,也将由原来的出发前1小时内扩大为出发前3小时内。工作日(周一至周四)最高手续费仍为10%,与现行标准相同。出发后退票手续费也将从现行的30%上调至50%,并在分阶段上调后于2027年前提高到70%。
此外,国土交通部还计划向拥有市外大巴运营许可权的各道政府建议,改善市外大巴车票退票手续费标准。国土交通部交通物流室长 Eom Jeonghui 表示:“随着高速大巴手机预订的普及,高速大巴出行更加便利,但由于频繁出现出发前后临时退票等情况,其他乘客反而难以买到车票”,并称“也请广大乘客在预订车票时多加留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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