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缓刑3年
“被告人认罪且无实刑前科”
一名三十多岁男子在家外不仅进行报复性驾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在家中还手持铁锤威胁妻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据联合通讯社16日报道,仁川地方法院刑事11单独合议庭法官 Kim Saetbyeol 近日以特殊伤害、特殊恐吓等罪名,判处被告A某(30岁)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3年,并命令其进行80小时社会服务。
A某在报复性驾驶过程中故意制造事故发生在2025年6月。当天下午6时10分下班时间,他在仁川市南洞区一条道路上驾驶EV9轿车行驶时,看到驾驶Venue轿车并尝试变道插队的B某(45岁,女性),怒火难平,遂实施报复性驾驶。
A某穷追不舍,紧跟在B某车辆后方,不断反复开关远光灯。随后他甚至越过中央实线超车,在超车过程中故意制造事故,导致B某受伤。
B某因这起事故颈部受伤,在医院被诊断为需治疗3周,车辆维修费用高达120万韩元。
该事件发生两个月后,A某又施暴于家庭。他见妻子在录音两人争吵过程,便手持铁锤威胁妻子,强迫其说出手机密码。
Kim法官表示:“从两起犯罪的经过和损害程度来看,案件并不轻微。被告人尚未弥补妻子的损失,妻子也提交请愿书,要求对被告人予以严惩。”对于作出缓刑判决一事,他解释称:“被告人承认错误并表示反省,且其过去没有被判处实刑的前科等因素也一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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