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和国会建言“税制改善课题”
为股东回报新设5%股息税额抵免
呼吁提升高端产业税收支持方式
延长危机产业临时投资税额抵免适用期限
在扩大董事忠实义务的《商法》修正案即将提交国会全体会议表决之际,经济界提出,与其先扩大董事责任,不如优先推进为激活股东分红而进行的税制改革。尤其是要求政府重新推进对企业分红增加部分提供5%的税额抵免,或对分红所得适用低税率分类课税等方案。
大韩商工会议所12日表示,已于本月4日向政府和国会提交了《2025年税制改善课题建议书》。商工会议所就建议信旨表示:“《商法》修订只会加大董事法律责任的不确定性,引发滥诉、抑制投资、阻碍创新,从而损害企业竞争力的担忧正在加剧”,“应当通过构建有利于扩大股东分红、让股东获得直接利益的税收制度来寻求提升企业价值,而不是推进扩大董事忠实义务这一模糊立法。”
大韩商工会议所在本次建议信中,提出了▲引入促进股东回报的税制 ▲高度化先进产业投资税制支持 ▲适用危机产业临时投资税额抵免 ▲继承税改革等在内的130项税制改善课题。
大韩商工会议所首先主张,应当整顿税收制度,以激活股东分红。舆论调查专业机构韩国盖洛普去年以18岁以上国民为对象进行的调查显示,我国约有35%的国民进行股票投资。此外,商工会议所近期开展的“股东行动主义扩大对企业影响调查”结果显示,中小股东最希望的是分红扩大(61.7%)、回购并注销自家股票(47.5%)等金钱性收益。
大韩商工会议所解释称,企业已经在为提升备受国民关注的股东价值而努力,通过积极推进自家股票回购与注销以及扩大现金分红等方式改善偏低的股东回报水平。根据金融委员会数据,去年企业回购自家股票规模共计18.7万亿韩元,同比增加2.28倍。现金分红也达到45.7万亿韩元,同比增加7.2%。
在具体方案方面,商工会议所敦促政府重新推进在2023年税法修正案中虽已纳入但未能通过国会的“分红增加部分5%税额抵免”新设方案。该方案是对增加分红的企业,就其分红增加部分的5%公司税额予以抵免。目前,大企业除公司税外,还适用需额外负担20%税款的“投资·共生合作促进税制”,商工会议所建议,应当像投资和工资增加一样,将分红也纳入抵免对象。
商工会议所还表示,应当对分红所得适用低税率分类课税。目前分红所得在不超过2000万韩元时适用14%税率,一旦超过则最高适用45%税率。对此,商工会议所建议,废除金融所得税综合计税,改为适用9%的单一税率,或者将适用较高税率的课税标准区间从2000万韩元上调至5000万韩元。
此外,商工会议所主张,对半导体、电池等先进产业的税制支持方式也应得到实质性强化。目前虽然扩大了对国家战略产业的税额抵免优惠,但其结构导致企业在亏损状态下难以利用税额抵免,被指出是问题所在。大韩商工会议所建议,借鉴美国《芯片与科学法案》(CHIPS Act),对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直接以现金形式退还。目前采用的是公司税税额抵免方式,只有在出现营业利润时才能享受抵免优惠。商工会议所还指出,考虑到在亏损状态下无法利用税额抵免,应当效仿法国,允许将未使用的税额抵免转让给第三方进行改善。同时还提出,应当像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那样适用以产量为基础的税额抵免,为企业扩大设施提供激励。
大韩商工会议所强调,由于来自中国的供给过剩,钢铁、石油化工等国家基础产业正遭遇危机,因此需要税制支持。目前对大企业适用3%的抵免率,但在2024年至2025年期间,大企业将被排除在外。对此,商工会议所表示,应当将陷入结构性危机的产业指定为“危机产业”,延长对产业危机应对特别地区的临时投资税额抵免。同时,商工会议所还请求,将抵免上限从目前以应纳税所得额80%为限上调至100%,并将适用期限从15年延长至20年。
大韩商工会议所调查本部长 Kang Seokgu 表示:“近期在《商法》修订、继承税改革、先进产业投资竞争等诸多争议议题集中涌现的背景下,为了使我国税制具备竞争力,需要进行政策性补充”,“要实现处于经济发展中心的企业持续增长,并通过这一过程提升国民资产,与其推进会引发严重副作用的《商法》修订,不如优先引入能够加倍促进企业创新和股东回报努力的税收支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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