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Jeans五人亲自出席禁令审理
正经历专属合约解除纠纷的ADOR与NewJeans在法庭上展开了攻防。ADOR方面主张,“NewJeans成功的背后有ADOR的全力支持”,因此不存在足以解除专属合约的事由。相反,NewJeans方面则反驳称,“信赖关系已经破裂,而ADOR并未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来应对来自HYBE的差别对待和牵制”,因此存在解除专属合约的事由。
女子组合NewJeans(NJZ)7日从首尔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离开,在结束“禁止企划公司维持地位及签订广告合同等”假处分申请的审问期日后,回答现场记者提问。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50部(首席部长法官 Kim Sanghun)召开了ADOR针对NewJeans五名成员提出的“禁止维持经纪公司地位及签订广告合约”等内容的假处分审问期日。审问是在作出假处分决定前,除书面审理外,为听取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参考人的陈述并收集资料而进行的程序。当日身着黑衣出庭的成员们,在持续约两个小时的审理过程中始终坐在席上,旁听了双方的攻防。ADOR代表理事 Kim Jooyoung 也亲自出庭。
此前,NewJeans五名成员于去年11月以ADOR违反专属合约、合约已被解除为由,开始了独立活动。对此,ADOR方面于今年1月向法院提出假处分申请,请求“禁止NewJeans成员单独签订广告合约”。
ADOR方面主张不存在足以解除专属合约的事由。ADOR方面表示:“要认定存在解除专属合约的事由,必须认可存在重大义务违约。专属合约中重要的是保障演艺活动机会和收益结算”,并称“ADOR履行了义务,NewJeans成长为全球明星,还曾获得人均50亿韩元的结算金”。又称,“虽然对方主张ADOR有意歧视、排斥,但没有任何企业会对投入210亿韩元巨资精心打造的组合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
相反,NewJeans方面以信赖破裂为依据,强调解除专属合约的必要性。NewJeans方面表示:“对于歌手的专属合约而言,在自由意志下发挥全人格性和创造性的想象力是必需的”,“如果因不当差别对待和攻击行为导致信赖关系破裂,艺人就无法继续开展活动”。他们还指出,债权人并未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应对来自HYBE的差别对待和牵制,并称:“既然是HYBE旗下的子厂牌,那么在专属合约项下,作为经纪公司履行应尽义务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意志本身就不存在,是一家存在瑕疵的经纪公司”。
在审问末尾,Kim代表与NewJeans成员分别获得发言权,就事态进行了亲自说明。Kim代表表示:“此次申请假处分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要与NewJeans成员们在一起”,“我们将倾尽所有能力与真心来支持NewJeans各位”。
NewJeans成员Danielle表示:“我们一直信赖并一同走来的经理、代表、造型师,现在都不在ADOR了。回去之后不知道该相信谁、又能如何得到保护”,“我现在21岁,不想把剩下的5年就这样度过。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不想再与ADOR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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