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称“实质上是监管法”…65名专家联手推动修改《人工智能基本法》
AI基本法通过已满3个月 企业批评“不是振兴而是管制”
65名AI专家大规模参与 组建“AI基本法修订研究委员会”
研究AI基本法“适用范围、义务事项、制裁合理化”等修订方案
在去年12月于国会通过的《人工智能基本法(关于人工智能发展与构建信任基础等的基本法)》被指为“草率立法”的批评声持续之际,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已经启动了修法研究。综合7日《亚洲经济》的采访结果显示,作为探索与人工智能技术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的专家团体,韩国人工智能法学会于上月25日成立了“人工智能基本法修订研究委员会”。
修订研究委员会共有65名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参与。委员会分为5个小组委员会,承担的研究任务包括:合理化人工智能基本法的适用范围和义务事项、调查与制裁方式,并为支持创新新设特别条款。统筹小组委员会委员长由韩国人工智能法学会会长、嘉泉大学法学系教授 Choi Kyungjin 担任。
其中争议最大的条款,是作为开发人工智能时必须具备的条件而被明文规定的“安全性、可信性、可及性”。此外,诸如给多种责任加诸其上的“高影响力人工智能”等定义模糊的用语也被视为问题。企业方面表示,在满足这些模糊标准的同时开发人工智能几乎不可能,因此专家开始行动,拟向政府提出修订方向并进行建言。
效仿备受批评的欧盟《人工智能法》制定的韩国《人工智能基本法》
人工智能基本法于去年12月26日通过国会全体会议,目前计划于明年1月正式施行。该法仿照了去年由欧盟率先在全球制定的《人工智能法(ACT)》中,对高风险人工智能作品所规定的制裁措施。法国总统 Emmanuel Macron 上月在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采访时就曾直言,“欧洲因为(只充斥监管的)《人工智能法》在竞争中正在落后”,并警告称,“欧洲有可能失去对技术发展方向的控制力,沦为单纯的人工智能消费者”。由此可见,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早已成为批评对象。
受此影响,我国的人工智能基本法也被学界和业界指出不符合现实,更侧重监管而非振兴。由于监管内容既模糊又涵盖面过广,甚至有担忧认为,目前开发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所有企业都可能触犯该法。
聚焦振兴,修改“高影响力”等模糊用语
人工智能业界希望借此次修法研究之机,大幅删减人工智能基本法中的监管内容,转而大量纳入振兴方案。政府目前预计将加快完善下位法令的步伐。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计划在本月召开人工智能基本法下位法令整备团全体会议,确定下位法令草案。此后,将通过国家人工智能委员会法制制度分科以及相关利益方意见征求会议,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一名高层官员表示:“鉴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我们在考虑基本法的紧迫性的情况下,先行立法,之后再通过修正案或施行令进行补充”,“人工智能法学会正在尝试对基本法中‘高影响力人工智能’条款里诸如‘高影响力’等模糊部分作出明确界定,我们也将听取产业界和市民团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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