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防疫兽医师法》施行令将于25日公布施行
新增艰苦地区工作津贴加发金
农食品部:“将持续推进待遇改善”

为改善在家畜传染病预防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公共防疫兽医的待遇,将向公共防疫兽医发放定期勤勉津贴加算金。政府同时决定,提高防疫活动奖励金标准,并将住房支持义务化等,持续推进待遇改善。


26日,农林畜产食品部表示,包含向公共防疫兽医发放定期勤勉津贴加算金(每月3万韩元)内容的《公共防疫兽医法施行令部分修正令》已于25日公布并施行。


设立“公共防疫兽医额外津贴”…推动提高防疫活动奖励金并提供住房支持 View original image

公共防疫兽医是2007年引入的一项替代兵役制度。该制度要求持有兽医执照者在3年内从事家畜防疫工作,目前共有379名公共防疫兽医在家畜防疫机构任职。公共防疫兽医人数从2022年的446人、2023年的423人起,持续减少。


农林畜产食品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大约需要新增150名公共防疫兽医,但去年新任公共防疫兽医仅有103名,人力明显不足”,“此次新设的定期勤勉津贴加算金,以及提高防疫活动奖励金标准、将派驻机构的公务宿舍和住房支持义务化等,都是在推进待遇改善。”


本次施行令修订,是根据去年1月修订的《有关公务员津贴等的规定》,为改善任职年限未满5年的公务员待遇,规定发放定期勤勉津贴加算金,从而为具有任期制公务员身份的公共防疫兽医发放定期勤勉津贴加算金(每月3万韩元)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将目前依据农林畜产食品部预决(公共防疫兽医运营指引)发放的定期勤勉津贴及节日休假费,通过施行令上调并予以法制化,明确了公共防疫兽医的报酬中包含定期勤勉津贴和节日休假费等内容。


定期勤勉津贴是一种每年1月和7月发放两次的“激励金”。任职期限为3年的公共防疫兽医,去年之前可按月基本工资的最高10%领取定期勤勉津贴,但从今年起将提高至20%。节日休假费则在春节和中秋节前,按月基本工资金额的60%发放。



农林畜产食品部还在推进追加的待遇改善措施。农林畜产食品部防疫政策局局长Choi Jeongrok表示:“今后也将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地方自治团体及有关协会等的意见,为改善公共防疫兽医待遇,推进提高防疫活动奖励金标准、将派驻机构的公务宿舍和住房支持义务化等措施”,“期待这些举措能在家畜传染病持续发生等困难形势下,为默默在第一线承担家畜传染病预防和管理职责的公共防疫兽医的待遇改善作出贡献。”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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