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事项13项、非财务事项3项等共16项检查

金融监督院18日表示,为引导企业认真编写2024年度业务报告,将事先预告重点检查事项。重点审查的项目共16项,其中财务事项13项、非财务事项3项。


金融监管院预告年度报告重点检查事项:“力争将披露不充分降到最低” View original image

在财务事项方面,将检查企业是否遵守了有关财务信息披露事项的企业信息披露格式编制标准。具体包括:▲摘要(合并)财务信息 ▲财务报表重述事由等 ▲坏账准备计提现状 ▲存货资产现状 ▲订单合同现状等。此外,在内部控制相关事项的披露方面,将查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运行报告 ▲关于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有效性的评价结果及审计人的意见 ▲运行组织等。


同时,在会计审计人相关事项的披露方面,将核查:▲会计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等 ▲审计报酬及工时等 ▲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之间的讨论内容 ▲前后期财务报表不一致相关事项 ▲会计审计人变更等是否予以披露。


在非财务事项方面,与股东及企业价值提升相关的,将审查▲自有股份持有现状及处置计划 ▲股东提案等中小股东权利的行使情况。此外,与防止不公平交易及保护投资者相关的,将审查▲单一销售·供应合同披露的进展情况。



金融监督院计划在检查结果出炉后,于今年6月左右将记载不充分事项分别通知相关公司,促使其自愿更正。对于在重要事项上记载不实问题严重或反复出现的公司,将把检查结果作为选择财务报表审查对象的参考,并强化对证券申报书、主要事项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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