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m Oksu 光州西区议员,“导盲犬出入保障”条例在常任委员会通过
Gim Oksu光州西区议员(尚武2洞、西昌洞、金湖1·2洞)表示,自己在第328次临时会上代表发议的《光州广域市西区为保障视障人士出行权的导盲犬出入保障条例制定案》已于13日在相关常任委员会通过。
现行《残疾人福利法》明确规定,导盲犬可以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住宿设施、食品接待营业场所等,但由于对导盲犬的偏见和认知不足,仍不断发生在公共场所、餐馆等拒绝导盲犬进入的案例。
为此,通过本次条例案,将制定为保障视障人士出行权所需的施策及行政、支援方案,并着手改善区民对导盲犬的认知。该条例在全国基础自治团体中是第三个,在光州则是首个制定的同类条例。
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条例制定目的及定义的规定 ▲关于视障人士出行相关事业的规定 ▲为保障导盲犬出入提供支援依据的规定 ▲为视障人士出行构建协作体系事项的规定等。
Gim议员表示:“通过本次条例的制定,希望能够形成对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社会共识,使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拥有更加舒适、安全的环境”,并称“将持续推进为提升残疾人社会参与而制定相关政策”。
另一方面,Gim Oksu议员于去年12月制定了负责“视障人士之眼”的《人行道盲文砖铺设及管理条例》,为保障视障人士的出行权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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