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弟弟探视时带进来
躲在厕所偷抽被当场抓住
一名二十多岁的在押人员让弟弟来探监时偷偷带入香烟,随后在监狱内吸烟被当场查获,最终被判处罚金。
据联合通讯社26日报道,春川地方法院宁越支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庭(法官 Kang Myeongjung)以违反《刑罚执行及被收容人处遇相关法律》嫌疑,对以略式起诉的A某(28岁)宣判罚金400万韩元。
因诈骗罪被关押在宁越监狱的A某,被控于去年6月3日中午和下午4时左右,在江原道宁越郡宁越邑八怪里监狱内的厕所各吸食一支香烟,次日凌晨2时又在同一地点吸食两支香烟而被移送审判。调查显示,A某此前于同年5月28日曾拜托自己的弟弟B某带着香烟来监狱探视,随后将弟弟给的香烟藏匿起来,伺机偷吸。A某在2023年9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先是在大田监狱服刑,去年2月被移送至宁越监狱。
被收容人不得持有酒类、香烟、火器、现金、支票等可能危及设施安全或秩序的物品。因本案受到纪律处分的A某,不仅没有反省,反而声称因处分而遭遇不公的处境,感到委屈。他还不服略式命令,申请正式审判,结果最终被判处相当于每支香烟100万韩元的罚金。
合议庭指出:“被告人通过接见将香烟带入并在监内吸食的事实已经得到认定”,“其行为妨碍了收容设施内矫正行政的执行,并对其他在押人员也造成不良影响,犯罪情节恶劣。”随后就量刑理由说明称:“被告人并未以自己的过错导致的处分为戒,谦虚接受,反而诉称因处分等陷入不公境地,难以看出有反省之意,因此有必要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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