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认定具有杀人故意

殴打11岁儿子致死的40多岁男子被移送检方 View original image

将11岁正在上小学的儿子殴打至全身淤青并致其死亡的40多岁父亲,因涉嫌虐待致死被移送检察机关。


仁川警察厅女性青少年犯罪搜查科24日表示,已以违反《关于处罚儿童虐待犯罪等的特别法》中儿童虐待致死罪名,逮捕并移送40多岁男性A某至检察机关。


A某被指控于本月16日下午在仁川市延寿区一处公寓内,用钝器殴打就读小学五年级的儿子B君(11岁),致其死亡。A某在作案次日凌晨主动拨打119报警称“儿子没有呼吸”。B君当时全身布满淤青,由119急救队送往综合医院,但最终不治身亡。


警方对A某及其妻子的手机进行了数字取证调查,但未发现案发前存在虐待B君的情形。警方还曾检讨是否对A某适用儿童虐待杀人罪名,但认为难以认定其具有杀人的故意。



A某在警方调查中承认犯罪,称“因为儿子不听话,为了训诫才动手打他”。警方同时以涉嫌违反《儿童福利法》立案调查A某40多岁的妻子,并在追加调查她是否对丈夫的犯罪行为予以放任或在平时未尽到妥善照顾儿子的责任而实施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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