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男学生性侵犯罪的小学女教师被批捕后又遭教育当局重罚
“具体处分内容属个人信息,将单独通知”
大田教育监拟于15日公布防止再发对策
因涉嫌对男学生实施性犯罪而被拘捕起诉的大田一所小学女教师,已受到教育当局的重处分。
据联合新闻13日报道,大田市教育厅于上月31日召开了针对因涉嫌对未成年人实施准强奸罪而被拘捕起诉的女教师A某的惩戒委员会,并决议对其作出重处分。
根据《关于教育公务员惩戒量定等的规定》,教师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性犯罪时,不论违纪程度如何,均处以最高等级的惩戒(免职或解雇)。因此,A某的惩戒结果被认为是在免职和解雇之中二选一。
此前,大田警察厅已于上月9日以涉嫌对未成年人实施准强奸罪为由,将A某拘捕并移送检方。大田市教育厅在接到警方的立案通报后,立即对A教师予以停职。未成年人准强奸罪,是指在明知对方未满13周岁,或者已满13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时即构成的犯罪;即便获得受害者同意,也仍然构成犯罪。
市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向联合新闻说明称:“我们已经确认了检方的调查结果通报书,判断属于重处分对象,因此在市教育厅层面召开了惩戒委员会”,“已经作出了应有的处分,但具体惩戒内容属于个人信息,仅会单独通知该教师本人。”据悉,受害学生仍在继续就读,学校方面表示,正与“向日葵中心”对接,为受害学生提供专业心理咨询等支持,以帮助其获得心理上的稳定。
就此事件,大田教育监Seol Dongho于上月20日表示“深表遗憾”,并就此道歉称,“向受害学生及其家属致以诚挚的慰问”。Seol教育监计划在即将到来的15日通过新年记者会,发布包括本案相关教职员工工作规定检查结果、加强面向教师的性暴力预防教育等在内的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
另一方面,关于A某的首场公审预计将于本月23日在大田地方法院举行。但由于距离开庭日期仍有一段时间,期间庭期有可能发生变更。据悉,A某已向合议庭提交了10次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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