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法修正案》代表提案
虚假申请最高可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会议员 Jung Junho

国会议员 Jung Ju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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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从源头阻断利用提交伪造材料、歪曲登记簿誊本实施全租诈骗等犯罪的法案已经提出。


共同民主党议员 Jeong Junho(光州北区甲)23日表示,自己提出了《不动产登记法修正案》,规定当法院登记官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必须向相关行政机关核实所提交资料的真伪,如提交虚假资料,将处以不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


这是因为,提交虚假或伪造材料、歪曲不动产登记簿,并以此为依据实施全租诈骗等各类不动产诈骗案件多次发生,已引发社会问题。


德国、英国、瑞士、台湾等承认登记簿誊本的公信力,澳大利亚则运行一套制度(托伦斯制度),在因登记错误或公信力导致受害时给予补偿。


修正案一旦通过,登记机关即可核实实际事实关系,不仅可以清除虚假不动产登记簿,还将对惩治诈骗犯罪和降低社会成本等产生积极效果。


该议员强调:“虽然理解民法不承认登记公信力的立法旨意,但有必要推进符合大多数国民信赖登记簿这一现实的制度改善。法院应当比起过去更加着眼未来,积极投身于根除全租诈骗等社会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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