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同意实施电休克疗法属侵犯人权”主张
河北省法院判决赔偿1000万韩元

在中国,一名跨性别女性起诉曾强制对其实施电击治疗的医院并胜诉。这类诉讼获胜尚属首次。


据英国《卫报》等媒体当地时间22日报道,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法院于上月30日作出了一项判决。当天,昌黎县人民法院判决,一家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电击疗法的精神病医院,须向一名使用艺名“灵儿”的28岁跨性别女性赔偿6万人民币(约合1000万韩元)。


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并接受电击疗法的Ling Eol。Ling Eol社会关系网服务账号图片,联合新闻提供

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并接受电击疗法的Ling Eol。Ling Eol社会关系网服务账号图片,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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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在社交媒体上以网红身份活动的女性,于2022年7月被父母强行送入秦皇岛市一家精神病院并被强制住院。法律性别为“男性”的灵儿,选择将自己的性别认同更正为“女性”,并于2021年向父母出柜。此后,灵儿的父母对此态度强硬表示反对,最终以灵儿“精神不正常”为由将其送入精神病院。


最终,灵儿在该医院共被关押97天。她称,在住院期间,“在未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共被实施了7次电击疗法”,“因此患上了需要持续治疗的心脏疾病”。她还表示,“在医院里,我没有拒绝的选择权,每次接受电击疗法都会昏厥”,“医院方面试图把我‘矫正’成一个顺从社会期待的人”。随后,灵儿于去年8月以“人权遭到侵犯”为由,对医院提起诉讼。


中国《精神卫生法》规定,除非存在自伤或威胁他人安全的情况,否则不得强制实施精神科治疗。对此,该院一名医生以一种离奇的逻辑进行辩解,称“如果因为性别认同问题,灵儿的父母选择自杀,就会出现危险局面”。但法院最终站在灵儿一边,判令医院支付赔偿金。


灵儿胜诉的消息传出后,国际性少数群体(LGBTQ+)阵营称“跨性别者人权在中国取得了胜利”,对此表示欣喜。长期研究中国法律和公民社会的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员Darius Longarino指出,“医生本应治疗真正的疾病患者,却对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出于所谓治疗目的,使用药物投放、电击疗法等有害手段”。



另一方面,一项以2019年中国385名跨性别青年为对象开展的研究显示,其中五分之一的人表示,曾被强迫接受所谓以“转换治疗”之名进行的性别认同改变治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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