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银行从业人员的核心说明书
21日下午召开银行业座谈会
金融监督院21日表示,为了大幅减少金融消费者外汇交易违法案例,已面向银行网点一线从业人员引入外汇交易相关的违规减缩方案。
金融监督院向所有银行下发了“办理外汇业务时面向客户的核心说明书”,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了“违规减缩三阶段方案”。核心说明书中纳入了金融消费者经常出错的各类情形及对应的减缩方案。根据金融监督院的数据,去年外汇交易违规类型中,海外直接投资(426件,占54.2%)、金钱借贷(93件,占11.8%)、不动产(81件,占10.3%)、证券交易(41件,占5.2%)等合计占比达81.5%。
第一阶段是由办理海外汇款业务的网点柜台核实金融消费者的海外汇款目的,以及是否属于《外汇交易法》规定的申报对象。根据核心说明书,若取得外国法人10%以上股权,或追加收购已进行股权投资的外国法人的股权,则需要事前申报。居民取得或承租海外不动产,或非居民取得境内不动产的情形,也属于事前申报对象。此外,居民向非居民借入或出借资金,或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证券转让时,均须事前申报。
第二阶段则是明确指引变更报告(申报)及事后报告的履行方式等程序。对已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外国法人,如设立其子公司或孙公司,或名称、所在地、投资金额等发生变更时,应进行变更报告。汇款(投资)、外币证券(债券)取得与清算等属于事后报告对象。不动产方面,如取得资金来源发生变更,应进行变更报告;取得或处置海外不动产时,则需要进行事后报告。金钱借贷在贷款期限或贷款利率发生变化时,证券交易在数量或面值金额发生变化时,都需要提交变更报告。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阶段,是由总行和各网点定期检查包括事后报告在内的履行情况。
为确保这一三阶段违规减缩方案能够成功落地,金融监督院当天下午2时召开银行业座谈会,说明利用核心说明书推进违规减缩的方案,并积极督促落实。今后,金融监督院将持续检查各机构对减缩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银行违规受理趋势,对存在不足的银行,在必要时将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指导。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虽通过外汇交易制度说明会和新闻稿发布等面向全民的宣传活动不断推进相关工作,但预防效果不佳,因此这次将宣传对象改为与金融消费者直接接触的银行网点”,并称:“今后也将继续努力保护金融消费者,尽量减少因对外汇交易制度理解不足而产生的罚款、向侦查机关通报等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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