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位收入标准调整为140%及以下
全罗南道罗州市7日表示,已将痴呆症治疗费和药费的支持对象,从原先的中位收入120%以下扩大至140%以下。
痴呆症治疗管理费在每月3万韩元、每年最高36万韩元的限额内,对痴呆症诊疗费和药费予以支持。
支持对象为在罗州市办理居民登记并居住、已被诊断为痴呆症且中位收入在140%以下的60岁以上居民。
正在服用痴呆药物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本人名下存折、药品处方、治疗费明细单、药费结算单等材料,向罗州市保健所痴呆安心中心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等程序后,可获得治疗费及药费支持。
截至今年10月底,痴呆安心中心共支持痴呆症治疗及药费4395件次,金额达2.8亿韩元。
市长Yun Byeongtae表示,希望通过扩大痴呆症治疗费支持,不仅减轻患者及家属的经济负担,还能通过早期治疗改善症状,使其能够过上稳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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