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大巴快递交易横行
现行法律缺乏处罚规定
仅禁止活体宠物快递交易

近年来饲养另类宠物的文化日益普及,但据悉相当一部分宠物仍通过快递进行交易。有人钻现行法律的空子,利用爬行动物和仓鼠等在法律上不被禁止像货物一样运输的漏洞,从事变相经营。


20日,在门户网站搜索仓鼠、爬行动物、鸟类转让时,出现了数十家正在营业的线上宠物转让公司。进入其中一家爬行动物转让公司的主页点击购买按钮后,弹出的配送方式选项包括上门自取、高速大巴货运快递和闪送服务三选一。鸟类转让公司也以同样方式提供配送选项。


与上述报道无关。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与上述报道无关。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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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配送服务的多数公司都会向消费者推荐使用高速大巴快运。近期部分快递公司开始拒绝运送活体动物,这些商家于是另辟“绕道”。在高速大巴快运的情况下,销售商直接前往车站托运行李,消费者可以在当日领取动物。


有一家公司的宣传称:“如果通过普通快递寄送动物,动物可能因压力过大而死亡”,“高速大巴快运可以安全地运送动物,因此推荐使用”。


然而,被装入高速大巴行李舱的动物,在时速100公里行驶的车内长时间暴露于噪音和震动之中,会承受极大的压力。炎热天气中,运输途中死亡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事实上,在某家公司的网站使用后记留言板上就有帖子称:“用高速大巴快运收到了寄来的寄居蟹,打开箱子时已经没有任何动静”,“到配送第二天时就死亡了”。


像这样在配送过程中动物死亡的案例接连发生,但在法律上却难以对快递交易进行制裁。原因在于,现行《动物保护法》明文规定,只有猫、狗等6种伴侣动物,必须通过法律认定的动物运输业者进行配送。


此外,即便同为动物销售业者,也只有销售伴侣动物的公司才适用上述配送规定。也就是说,爬行动物和鸟类因不被视为伴侣动物,销售商将其像普通货物一样通过快递运输,也不会受到处罚。


某爬虫类销售商官网的购买页面中标明了快递配送选项。 图片由网络主页截图提供

某爬虫类销售商官网的购买页面中标明了快递配送选项。 图片由网络主页截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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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畜产食品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营业者遵守事项仅限于伴侣动物”,“关于必须通过正式许可的动物运输业者运送动物的规定,也只适用于伴侣动物相关企业”。


此前,曾有一度提出禁止法案,试图防止对一般动物进行无节制的快递交易,但未能跨过国会门槛而被废弃。前正义党议员 Lee Jeongmi 曾在第20届国会上提出过《野生生物法》修正案,内容包括禁止通过快递运输野生动物的对策。


也有观点认为,如动物在快递运输途中死亡,可以以虐待动物的嫌疑追究销售商责任。



动物自由连带法律支援中心律师 Han Jae-eon 表示:“如果出于故意让动物承受痛苦或放任不管,则可能构成虐待动物”,“明知高温或严寒可能导致动物死亡仍然进行快递运输,也可以视为具有故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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